教育部印发由我校教师主持制定的《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班级管理)》

发布时间:2020-08-08 供稿单位:教育学部 撰稿:王敬 网络编辑:徐萌、闫异佣 浏览次数: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师德修养)》《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班级管理)》(以下简称“班级管理指导标准”)和《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专业发展)》3个文件。其中,班级管理指导标准由我校教育学部于伟教授主持制定。整个标准研制历时近五年,由我校以及附属小学牵头,先后协同吉林省教育学院、长春外国语学校、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等单位联合攻关。

班级管理指导标准基于中小学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任务及实践需要,从班集体建设、班级活动组织、学生发展指导、综合素质评价、沟通与合作等内容领域,开发班主任班级管理能力自我诊断量表,分层分类设计培训课程。该标准是班主任各层级培训的重要参考,是设置班主任培训课程、开发和选择班主任培训课程资源的基本依据,也是中小学班主任规划个人专业发展和自主选择培训课程的行动指南。该标准的印发,将对引导“基于对中小学班主任能力的科学诊断,设置针对性培训课程,确保按需施训”起推动作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规范和指导五年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分层、分类、分科组织实施教师培训,教育部在2015年启动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研制工作。标准研制工作采取分批研制、逐步健全、形成体系的思路,构建起一个完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体系,具体分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师德修养、班级管理、专业发展、学科教学等15个学科领域18项标准,以及学前教育阶段教师的幼儿研究与支持、幼儿保育与教育等4个学科领域4项标准。其中,由我校数学与统计学院史宁中教授和教育学部马云鹏教授主持研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数学学科教学)》以及我校作为协同单位参与研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化学学科教学)》已于2017年11月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地理学科教学)》正由我校地理科学学院袁孝亭教授主持研制。

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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