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在省法院法官培训学院举行。省法院副院长张启文宣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聘任特邀咨询员的决定、聘任特约监督员的决定。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维林为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并作了讲话。我校校长刘益春教授、附属中学校长邵志豪受聘特邀咨询员,政法学院院长尹奎杰教授、刘亚娜教授受聘特约监督员。
本届共有20人当选特邀咨询员、40人当选特约监督员,聘期为5年。此举成为吉林省法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听取社情民意、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重要举措,标志着省法院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制度正式建立。
据悉,建立完善特邀咨询员制度,畅通人民法院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渠道,是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和正确适用法律、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建立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法院拓宽主动接受监督渠道,解决司法不公、司法不廉、司法不端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迫切需要,是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客观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