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康:培养“永久牌”农村教师

  今年,在免除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后,如何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将变得更为迫切和现实。如何让教师到农村去,以逐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缩小城市与农村之间的教育差距,已成为我国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所在。

  教师素质不高乃最大问题
  目前我国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村教育仍处于落后状态,而教师素质较低,队伍不稳定是造成这种落后状态的主要原因之一。全国政协委员陈守义向记者介绍,很多农村教师专业结构不合理,英语、音乐、信息、美术等教师缺乏,造成学生不能得到全面的教育;年轻骨干教师纷纷流失,年龄偏大的教师在“坚守岗位”,在一些贫困地区的学校甚至出现教师后继无人的状况。
  在广大农村地区,教师严重流失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贺旻委员说:“目前我国1000多万名中小学教师,约有800多万在农村。这些问题如不尽快解决,直接威胁到6600万农村孩子未来的前途命运。”
  公办教师进不来,便只有大量聘用代课教师,“有的代课老师工资只有150元,即使正式编制的也只有800元,这是非常低的”。霍裕平委员如是说。
  一大批代课教师工作在第一线,成为教学工作的主力军。而代课教师队伍的质量失衡,有的素质很好,兢兢业业,承担了繁重的教学任务;有的则属滥竽充数,甚至小学毕业就当上了教师,严重影响教学质量。

  留住“永久性”教师
  “我觉得,如何建立一个永久性的农村教师培养机制,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全国政协委员、东北师范大学副校长薛康向本报记者这样表示。
  何为“永久性”机制,薛康认为,应着眼于目前农村教师队伍的培养,让他们“从农村中来、到农村中去”,同时,加大定向师范生的规模和培养力度,也是一个比较好的做法。
  薛康委员的观点得到了其他委员的赞同。为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稳定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来自西藏拉萨试验小学的全国政协委员卓玛建议,要加大对偏远地区,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培养力度,建立培训基地,确立评估体系。
  陈守义委员则建议,与免费培养的师范院校学生签订定向服务合同,毕业后到农村定向服务一定年限,依法享受教师待遇。服务年限到后,如继续留在农村从教,乡镇政府可以划拔宅基地,允许他们建房,在农村安居乐业。
  “花五六年时间解决代课教师问题”,陈守义说。对年龄在35或40岁以下的代课教师,给予免费进修培训的机会,达到中师、师专毕业标准,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允许从代课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对经过培训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转移到其他行业。
  同时,应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的保障机制,将农村教师工资按照核定的编制和标准全额列入省或省辖市财政预算,并由省或省辖市直接发放送达,确保农村教师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
  朱永新委员特别强调,针对农村教育特别是西部农村教育状况,建议启动农村教师培养国家行动计划。他算过一笔账,如果以每个学生2万元计,国家财政投入也只有4亿元左右。如果每个省也实施相应的措施,在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拿出5000个名额,由财政投入1亿元,这样可以为全国每年培养15万教师。

  政策倾斜加大吸引力度
  由于农村教师的工作环境和待遇与城市教师有较大差距,因而,通过政策倾斜来吸引教师到农村去就显得尤为重要。卓玛表示,在职称评审中,要给农村教师倾斜,以此来吸引更多的教师到农村去。
  陈守义向记者指出,建立城市教师支教农村学校的制度,实现城乡师资在流动中均衡。到农村支教可列为教师晋升职称和职务以及评优的必备条件。建立农村教师流失补偿制度,流出地可利用补偿金再聘用其他合适教师,或者为在岗教师提供进修机会,以确保农村教育的稳定。
  全国政协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郝如玉也在提案中呼吁国家建立系统化的教育扶贫体系。郝如玉建议,首先要确保义务教育全面落实,建立“以省为主,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体制,重点扶植、增加农村教育投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免费上学,从根本上保证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07年3月8日]